通信业务系统填写
 
无线电台(站)设
 
30MHz以下无

 
 您现在的位置:>> 信息公开指南
  本机关将分批、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,并向社会公布。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,除特殊情况外,本机关将予以提供。该目录以外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,本机关将依法处理。
  1、公开范围
 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。
  2、提出申请
 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,推荐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 本机关自  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能够根据《目录》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,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。具体方式:
  (1).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具体网址为 www.nmwg.gov.cn ;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  (2).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  (3)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  3 申请处理
  
 
版权所有©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技术支持:内蒙古国风网络    蒙ICP备050006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