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民服务,创先争优
一、 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主要工作职责:
1、 负责我区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,监测无线电台(站)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.
2、 查找干扰源及未经批准设置的无线电台(站),保护已批准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合法使用频率的权益.
3、 检测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,为台站管理提供技术依据.
4、 检测工、科、医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,保障合法台(站)的正常工作.
5、 参与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活动的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工作.
6、 为拟设台(站)进行电磁环境测试,并进行电磁兼容分析.为建设各类无线电台站提供技术支撑.
7、 打击和防范社会不法分子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各种违法活动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.
8、 保障各类考试的正常进行,防止利用无线电技术进行考试作弊,维护各类考试的公平正义.
二、便民措施:
1、积极参与自治区各类考试的防作弊工作(不论是否与无线电管理机构有协议),维护各类考试的公平正义.
2、与有关部门配合,积极取缔卫星电视干扰器.遇有群众申告,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处.
3、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线电干扰事件,要优先查处,后补办申报手续.
三、联系方式:
电话:0471—4193526/4193527/41935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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